幾天前,越南另有6名維權人士遭到法院以類似罪名,判處有期徒刑。
儘管越南執政的共黨大幅實施經濟與社會改革,但是仍實施嚴格的媒體審查,並且無法容忍任何批評。
越南太平省(Thai Binh)警方表示,53歲的阮文夙因為在網路張貼反共黨言論,並加入被政府宣布為非法或恐怖主義的人權團體,行為已構成「威脅國家生存」罪名。
太平省警方透過官方網站表示,阮文夙被控「從事目的為推翻人民政府的行為」。
阮文夙去年9月已被警方逮捕,關入大牢至今,他並從2008年以來,因為犯下「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的宣傳活動」,先後被法院判處4年徒刑與3年緩刑。
總部設於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則是呼籲越南政府撤銷對阮文夙的所有指控,並釋放他。
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區副主任羅伯森(Phil Robertson)說:「越南政府應該認識到,阮文夙並未犯下任何應該被關押的行為,撤銷對他的所有指控,並立即釋放他。」
越南法院5日以人權律師與活躍人士阮文台(Nguyen Van Dai)觸犯「企圖推翻人民政府罪」,判處他15年徒刑,至於黎秋河(Le Thu Ha)、范文卓(Pham Van Troi)、阮忠尊(Nguyen Trung Ton)、張明德(Truong Minh Duc)和阮北傳(Nguyen Bac Truyen)等5名維權人士,則是被判7到12年不等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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