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實況轉播的畫面顯示,魯拉搭乘直升機抵達這個位於巴西南部城市的警察總部屋頂。示威者燃放煙火,使得警察總部四週充斥著煙霧。
魯拉是在7日稍早,走出他藏身2天、位於聖貝爾納多-杜坎普(Sao Bernardo do Campo)的冶金工人工會總部大樓,步入在外面等待的一輛警車,並在警方車隊的護送下離開。
古里提巴是巴西檢方針對涉及國營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貪腐案所展開的「洗車專案行動」(Car Wash)大本營。檢方表示,建設公司OAS支付賄款巴西幣370萬元(約新台幣3,383.38萬元)給魯拉,作為與巴西石油公司簽署3項工程合約交換條件,賄款則透過預留和裝修聖保羅沿海一棟3層樓中樓的方式給付。
魯拉因受賄和洗錢罪被巴西第四區聯邦地區法院二審定罪,判處12年1個月監禁。巴西聯邦最高法院並在5日以6票對5票的表決結果,駁回魯拉所提上訴期間避免入獄的請求。但曾於2003至2010年執政的魯拉堅稱,他是遭到司法體系迫害的受害人,目的是為了阻撓他參與10月舉行的總統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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