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能否上任,還要再一段時間才能確定。教育部長潘文忠3日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討論管中閔案,最後決定將於近日邀集陸委會、法務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代表及法律與教育人士,籌組「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進一步釐清相關疑義。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表示,台大雖在今年1月10日將新任校長當選案報教育部聘任,但在教育部依法審查期間,陸續出現台大在校長候選人資格的資訊揭露問題、遴選作業流程公正與否、當選人是否違法赴中國兼職或兼課等疑義,雖然台大與校長遴選委員會陸續補正相關資料及程序,但仍有疑義未獲得實質釐清。
陳焜元指出,以目前公開揭露的資料顯示,中國廈門大學等校將管中閔列為兼任教授、博士班導師,及該校碩士招生簡章中所稱的「實質性兼職教授」等教職,但在同一時期,管中閔也擔任多項公職,包括中研院經濟所兼任所長、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主委、國發會主委等職,由於管中閔擔任這些公職期間,及卸任政務官之後的相關赴中國管制規定,涉及層面既廣且深,所以希望「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能協助釐清相關事實爭點與法律適用疑義,在4月中旬提出諮詢意見。陳焜元:『(原音)部長在綜合考慮這些因素之後,還是覺得說為了讓這件事情未來能夠很周妥的確保校長在正式任職之後,能夠不再受挑戰,那希望能夠組成一個跨部會的諮詢專案小組。』
教育部強調,依大學法規定,教育部對國立大學校長聘任有適法性的監督權責,台大執國立大學牛耳,每年政府提供的公務預算高達新台幣數十億元,因此,台大校長人選的資格及遴選程序是否合法,具有重大公共利益性質,動見觀瞻,也不容有模糊空間。
陳焜元也提到,教育部目前只能從媒體上得知管中閔一些聲明,但針對實質被指涉的部分,教育部也希望管中閔能從事實面,提供屬於他個人的相關資訊,如此將對教育部在判斷這件事情上,會有絕對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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