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貪腐工作小組組長柯斯(Drago Kos)負責「打擊國際商業交易中賄賂外國公職人員公約」研究與執行,他表示,如果罪犯在二審定罪後卻不入獄服刑,對世界來說將是「非常糟糕的現象」。
魯拉因受賄和洗錢罪被巴西第四區聯邦地區法院二審定罪,判處12年1個月監禁。但另一方面,魯拉早先向巴西聯邦最高法院聲請人身保護令,4日將作出判決。
柯斯告訴英國廣播公司巴西新聞網站(BBC Brasil),非常擔心巴西最高法院判決結果,如果魯拉不入獄,可能導致社會大眾對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案調查行動(又稱「洗車行動」)的意義產生懷疑,因為犯案者就算被定罪,也不會坐牢。
隨著今年10月巴西總統選舉的到來,讓柯斯更加擔心最高法院對執行監獄刑罰的最終修訂。如果一些選民投票支持因貪腐被定罪的候選人,勢將影響巴西反貪行動近年來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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