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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核廢補償經費來源 原能會建議基金支應

  • 時間:2018-03-29 19:2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蘭嶼核廢補償經費來源 原能會建議基金支應
年改會副召集人林萬億。(劉品希 攝)
原轉會今天(29日)召開第五次委員會議,蘭嶼邵族代表希望制定蘭嶼核廢料補償條例,原能會認同有必要制定條例,並建議經費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支應,蔡英文總統則裁示由行政院決定。政委林萬億也表示,會盡速制訂補償條例,讓雅美/達悟族人獲得適當的補償。

「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29日召開第五次委員會議,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在會中報告「行政院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小組工作報告」的進度,報告的附帶建議提到,政府應就核廢料造成蘭嶼原住民傳統文化傳承、社會經濟及雅美/達悟族人身心健康等多方面不利影響,積極提出補救措施,以及政府應盡速辦理貯存場遷廠事宜。在損失補償部分,報告則建議原能會、經濟部和台電要審慎評估核廢料對蘭嶼造成的影響,盡速制訂補償條例。
關於貯存場遷廠事宜,林萬億表示,目前行政院有一個非核家園專案推動小組在處理,建議由這個小組繼續處理;在補償方面,則盡速制訂補償條例。林萬億:『(原音)關於損失的補償,原能會也好、經濟部也好、台電公司也好,應該盡快評估核廢料造成蘭嶼地區各方面影響,盡速制訂補償條例,補償條例制定過程中間,希望能夠讓雅美/達悟人得到適當的補償。』
邵族代表Magaitan Lhkatafatu則在會中提出4點建言,希望政府積極回應,包括提出補救措施,彌補族人所受的損失與傷害;儘速辦理核廢料遷廠事宜,並讓蘭嶼人參與;積極訂定立法蘭嶼核廢料補償條例;提升蘭嶼衛生所為台東署立醫院蘭嶼分院。
原能會副主委邱賜聰回應表示,辦理遷廠部分,原能會尊重原轉會的決定,將會同經濟部積極推動辦理;損失賠償部分,他認為有必要制定賠償條例,但要依法行政,原能會將積極推動辦理。至於經費來源,邱賜聰建議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支應,蔡總統則表示,經費補償部分交給行政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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