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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法朝野歧見大 先開公聽會再審

  • 時間:2018-03-28 10:4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財團法人法朝野歧見大 先開公聽會再審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財團法人法(圖:劉玉秋攝)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28日)審查「財團法人法」草案,朝野立委對於法案歧見甚深,委員會最後決定將先舉行公聽會後再逐條審查,因此,今天會議僅進行詢答而不逐條審查,待舉行公聽會後再處理。
由於國民黨立委質疑「財團法人法」草案是「強奪民產、濫權違憲」,未來民間的財團法人財產都會變成政府的,28日會議一開始就輪番程序發言,要求先舉行公聽會再審查。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表示,「財團法人法」之所以要立法,是涉及台灣在財團法人法、公司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上不夠透明,因此政府因應國際洗錢防制的要求立「財團法人法」。柯建銘並強調,宗教團體是否排除可以討論,民進黨也贊同先舉行公聽會再審查,朝野不須劍拔弩張,但他也奉勸國民黨要以健康的心態面對此法。
最後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裁示,「財團法人法」草案先不逐條處理,待4月2日由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擔任召委時召開公聽會後,擇期再逐條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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