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結果在巴西各界的預期中,魯拉可能入獄,除非在4月4日聯邦最高法院恢復審理他的人身保護令聲請時,獲得有利判決。
如果最高法院授予人身保護令,魯拉將保有自由之身;否則,一審判決魯拉有罪的聯邦法官莫羅(Sergio Moro)可立即簽署逮捕令。
實際上,第四區聯邦地方法院(二審)的上訴用盡後,意味著魯拉不可能在豪華公寓案中被判無罪,因為上級法院將不再審查針對魯拉被控接受公寓作為建商OAS賄賂標的物的有利或不利證據。
無論是高等法院(三審)還是聯邦最高法院(四審),辯方只能針對刑法適用是否正確,以及證據是否由控方合法收集的問題提出上訴,不能在法庭上重複關於魯拉是否為豪華公寓實際擁有人的討論。
目前,儘管被判有罪,魯拉仍然是工黨總統候選人的人選。從選舉的角度來看,第四區聯邦地方法院駁回最終上訴,加強了魯拉在「無前科法」中的框架,禁止在二審被判有罪的人參選。
無論如何,就算魯拉入獄,根據「無前科法」駁回候選人申請登記的資格與否,將取決於高等選舉法院的決定。
儘管情況不利,工黨仍保留了魯拉的候選資格。但如果魯拉被捕,這個計畫的政治可行性就變得不明確。巴西政治學家寇蒂茲(Rafael Cortez)指出,工黨過分依賴魯拉,甚至必須靠他才能動員左派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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