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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提新法 散布假新聞最高處10年徒刑

  • 時間:2018-03-26 13:29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 撰稿編輯:楊明娟
馬來西亞首相納吉(Najib Razak)政府今天(26日)向國會提出法案,散布假新聞將是犯罪行為,除了罰款之外,也將面臨最高10年的徒刑。由於納吉貪污醜聞纏身,這項法案升高對馬來西亞新聞自由恐遭箝制的憂慮。
馬來西亞預料將於數週內宣布舉行大選,而納吉正因涉及馬來西亞國家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的詐欺和洗錢醜聞,備受各方抨擊。
根據這項「2018反假新聞法」(Anti-Fake News 2018 bill),任何發布所謂假新聞的人將面臨最高50萬令吉(約12萬8,140美元)罰款,以及最高10年的徒刑。
馬來西亞政府指出,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同時,這項新法將保障大眾免於被假新聞滲透。
根據法案,所謂假新聞是指全部或部份不實的新聞、資訊、數據或報告,型態包括平面、聲音或影像。而數位出版品或社群媒體也都納入管理範圍。而只要涉及馬來西亞公民,法案也適用於境外媒體,包括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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