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1日上任,後續卻傳出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等爭議;並有媒體爆料,管中閔2005年起曾在中國廈門大學等校涉嫌違法兼職,台北地檢署已分案調查,教育部至今未核定管中閔人事。
管中閔今天發出4點聲明指出,大學校長遴選依法為校長遴選委員會職權;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依法選任管中閔為校長當選人,並報請教育部聘任,至今已超過2個半月。
管中閔聲明中控訴,政府各部門與政媒勢力不斷製造莫須有的不實指控,教育部再配合推諉懈怠,遲遲不對該聘任案作出准否之核示,已使台灣大學校務擘劃、決策與年度財務規劃產生困難。
最後,管中閔要求教育部在3月底前,對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報請聘任他為台大校長一事,「應為准否之函示」。
林騰蛟受訪表示,24日台大召開完校務會議後,就會參考校務會議的結論,加上教育部掌握的相關資訊做評判,盡快做適法性處理。
媒體追問,管中閔到中國大陸學校兼職,可能涉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是否會影響教育部核定?林騰蛟說,如果報載屬實,會是由地檢署啟動調查偵辦,教育部會尊重司法。但一般來講,如果牽涉刑責,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等待司法判決,教育部不會等,而是在校務會議後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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