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去年5月間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解釋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不過,婚姻平權細部法案該如何修法至今還未定案,同志團體質疑政府態度消極。
法務部長邱太三22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時表示,將持續研議同性婚姻法案,在行政院主責下,並依釋憲文內容,以對社會最小衝擊、最大共識等原則,研議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質詢時則關切,所謂對社會「最小衝擊、最大共識」的原則是指修民法還是立專法?邱太三說,這屬於立法技巧的問題,目前還在徵詢各方意見。他說:『(原音)坦白講,這是立法技巧,其實最後才會去做整體討論,我們當然有在徵詢其他學者專家,各個團體都由他們去徵詢,希望衝突最小之外,再把他們的意見以最大公約數。(立委:我認為法務部要對修法時程要有態度)對。』
許毓仁質疑政府對於婚姻平權修法進度過於緩慢,且目前有反同團體提出同性婚姻相關的公投案,若公投的結果與大法官釋憲的結果相違背,人民的意志是否高於釋憲結果?技術性上又該如何處理?邱太三說,法務部曾向中選會表達過大法官已做出解釋,是否適合再舉辦公投等疑慮,但仍需要由中選會去釐清與認定,至於是否違憲,也必須由司法院去做審查。不過,邱太三也認為,婚姻平權修法應盡快制訂,不需要讓社會成為壓力鍋,行政院正在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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