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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疑未報准就登陸 邱太三:由北檢調查

  • 時間:2018-03-22 09:4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管中閔疑未報准就登陸 邱太三:由北檢調查
行政院院會8日通過刑法修正草案,殺人致死重大犯罪將取消30年追訴期限,重大案件如劉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等都將適用新法,可無限期追訴。法務部長邱太三(圖)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
(圖:中央社)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持續延燒,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新任當選人管中閔在卸任國發會主委後,未經報准即到中國大陸多所大學兼課,北檢已分「他」字案調查。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22日)表示,政務官基本上都是被管制的人員,卸任3年內要報准才能出境,管中閔有無自行縮短管制期等問題,北檢將會進行調查。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台北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指新任當選人管中閔在卸任國發會主委後,未經報備核准即到中國大陸多所大學兼課,恐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有關退職政務人員管制3年的相關規定,北檢已分「他」字案調查。
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22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受訪時表示,政務官及辦理機密業務的人員基本上都是被管制的人員,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若在職時,出境要報准,若離職3年內也要報准才能出境,除非管制期有被縮短。邱太三說,目前立法院正在審議的「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就是針對自行縮短管制期的問題進行處理。他說:『(原音) 這次國家機密保護法的修法,就有針對過去有些人員他們卸任前自己先縮短(管制期),引發一些爭議,他(管中閔)到底有沒有這樣(自己縮短管制期),北檢會去調查對外公布。』
媒體追問,管中閔一卸任就赴中國大陸兼課是否有違法疑慮?邱太三說,必須就該單位有無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規定縮短管制期限進行調查,這部分要由北檢說明才會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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