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騷擾的「前法官陳鴻斌改判案」衍生性別平權意識與職務法庭功能的議論,司法院為此加速職務法庭的改革,將研修職務法庭制度為二審制,也研擬第一審職務法庭成員納入法官以外的人員之可行性等,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日前表示,最遲將於6月底前提出修法。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1日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報告司改國是會議落實的成效,多名立委關切攸關職務法庭改革的「法官法」修法進度。呂太郎在接受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詢時將時程往前推進。他說:『(原音) (立委:什麼時候會把法案送到本院來?)希望這個會期(這個會期什麼時候?)會期結束前。(5月30日送來?)報告委員我們只能離開司法院送到行政院會銜(什麼時候會送到行政院?)最晚5月底前。』
此外,呂太郎也強調,為使法官個案評鑑制度更臻完善,司法院研議修正「法官法」中有關法官評鑑章及組織規程,擴充評鑑委員會人數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強化評鑑審議的正當法律性及程序保障。
不過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則質疑,司法院即便研修了法官評鑑制度,增加了外部委員加入評鑑,但評鑑委員會即使決議某個法官需要懲戒,卻還要送到職務法庭去審理,容易有官官相護的質疑。因此,李俊俋認為,司法院應該加速推動「法官法」修法中的「法官退場機制」,才能避免恐龍法官的產生,人民才能真的對司法改革有感。呂太郎則說,依據過去職務法庭的判決,其實大致與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的處分輕重一樣,只有一件比較重,一件比較輕,「陳鴻斌案」算是例外,但此案第一次的判決其實與評鑑委員會的建議一樣,只是因為改判才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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