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19日邀請環保署等單位對深澳電廠擴建進行專案報告。在環評大會投下「關鍵票」的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深澳電廠環差案無論從空污、對生態影響等層面來講,新案都比舊案好,在現行環評法的規範下,他必須投下「修正後通過」這一票。
詹順貴並指出,對於現行環評法的規範不足,環保署已於去年9月提出修法,希望未來能讓類似深澳電廠這種過去已通過環評的舊案能有退場機制,他並呼籲大家支持修法。詹順貴:『(原音)「修正後通過」是基於我行使公權力、掌握公權力,對法律規定的負責,那法律規定不足的部分,大家很不滿意老案沒有退場的部分,需要透過修法來解決。我拜託各位委員、各位公民團體、環保團體把這樣的憤怒化為一股力量,大家一起把環評法修好,把這些以前的沉痾漏洞都可以補起來。』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質詢時問詹順貴,若深澳電廠的環差案沒有通過,是否就可以依過去通過的環評舊案繼續興建,對環境的污染反而更大?詹順貴說,依法規定確實可以這樣做。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質疑詹順貴不顧對環境的危害,反燃煤的立場前後不一,讓深澳電廠過關。詹順貴則強調,他不支持興建「新的」燃煤電廠,但深澳電廠的環評在12年前就已經通過,並曾動工,因此他主張應修法建立退場機制,讓陳年舊案需重作環評,把制度上的漏洞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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