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燃煤電廠於2007年除役,原規畫整建成2座80萬瓩的超臨界壓力燃煤機組,也已通過環評,不過由於遭到地方反對而擱置;因應電力需求,台電去年提出環差案打算重啟計畫,並改推2部60萬瓩的超超臨界機組。
對於自己投下關鍵一票讓深澳電廠過關,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解釋,本次環評大會所審查的並非新開發案的環評,而是舊案的「環境差異影響分析」,主要是比較前、後兩案對環境的影響,若新案對環境的影響較大,就應退回「重作環評」,但新案改為超超臨界機組,污染減少,依環評法要件他必須投下「修正後通過」。詹順貴:『(原音)裝置容量從2部機組加起來160萬瓩現在減為120萬瓩,整體的比較結果,我覺得是對環境比較友善,所以我認為說這不符合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重作環評」的要件;依照法律規定的要件,我必須要投下「修正後通過」的這一票,個人的理念與喜好在法面前都必須要「退位」。』
詹順貴強調,環保署對於深澳電廠環差案只能嚴守環評分際,無法代經濟部與行政院做上位政策的決定。詹順貴:『(原音)會引起後續的政治風暴,也應該是經濟部與行政院送案時事先就應評估清楚,環保署在環評制度的範疇,一定要嚴守環評法相關規定的分際及條件來做審查,額外的政治考量與上位的政策面考量,必須要回到經濟部與行政院做決策。』
詹順貴說,他投同意票也有附帶要求,希望經濟部、行政院好好檢討深澳電廠是否真的有開發的必要?因為會缺電的是現在,但是深澳電廠要到2025年才能興建完成運轉,一定緩不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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