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鶴明說,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目前總統府涉密管制人員的出境申請,都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總統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出境管制作業規定」辦理,府方在接獲相關申請時,會就這項申請的訪問地點、當事人涉守密程度與機密保護的相關風險,例如申請人的安全等等,是否都在可以保障的範圍內,來做整體的評估和准駁。
馬英九將於4月9日至13日訪美赴史丹福大學演講,並已向總統府提出申請。馬英九辦公室11日說,馬英九出國訪問行程皆依規定向總統府提出申請,若有確定,會主動對外說明。
馬英九於2016年5月卸任後,2016年11月首度出訪馬來西亞,二度出訪是2017年2月,應美國智庫及學術機構邀請,訪問紐約、波士頓和華盛頓;馬英九第三度出訪是2017年11月訪問美國洛杉磯。若這次確定成行,將是馬英九卸任後第四度出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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