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中國提出31項惠台措施吸引台灣藝文界,台灣人士參與中國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製作可不受數量限制;中國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台、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引進台灣生產的電影、電視劇不做數量限制,以及放寬兩岸合拍電影、電視劇在主創人員比例、中國元素、投資比例等限制。
對此,文化部長鄭麗君8日在行政院受訪時表示,目前尚未看到國台辦的具體措施,有些已經公布的項目和現行措施沒有太大差異,還需要進一步觀察。鄭麗君表示,重點還是在審批制度,她呼籲中國降低審批力道。她說:『(原音)目前公布是項目還沒有具體內容,所以其實還要進一步觀察。第二,我們認為重點還是在審批制度,因為去年他也公布在電影產業法和電視劇繁榮措施,都加深審批力道,從題材內容到個人表意自由。』
鄭麗君表示,文化產業和文化交流維繫原則是表意自由,所以重點仍是降低審批力道,才有利於文化產業發展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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