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檢察總長顏大和將在5月卸任,因此,立法院也把新的檢察總長人事案列為重要議案,儘管時間緊迫,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呼籲總統府的提名程序必須公開透明,而立法院的審查機制也必須嚴格謹慎。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表示,檢察總長是檢察體系的表率,所以人選相當重要,因此,他建議總統府應該公開提名理由供社會檢視;他進一步指出,司改團體對檢察總長與政治人物間的分際更為重視。林永頌說:『(原音)我們要問說,是不是你跟這些政治人物、總統僅限於公務的公共場合,是不是這樣,如果有請託關說的話,一定要依法公開,這就是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這樣的不當,破壞外部對檢察體系的信任。』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薛欽峰認為,立法院的審查不能流於形式,他建議立法院除了要把被提名人相關資料全部公開之外,也要求被提名人列席聽證會答覆學者專家提問,同時強調立院審查程序不能急就章。薛欽峰說:『(原音)全院審查應安排於報告書(公開)至少2週後,也就是說讓報告書還可以接受到人民跟各專業團體的意見來做一個討論。』
司改團體也關注新人選對「客觀超然」、「權責相符」、「檢察體系人事」以及「檢察官的監督、淘汰與定位」等議題的改革主張,希望被提名人具體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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