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2月5日接獲台電公司提出的核二廠2號機重啟申請,原能會除了邀集自身專業同仁外,更邀集具有電氣儀控、機械熱流、核工燃料及結構等各領域共11位專家學者,協助審查及現場視察。
在經過1個月的嚴格審查後,原能會5日確認核二廠2號機現場狀態可符合重啟要求。原能會核能管制處副處長李綺思說:『(原音)整個文件審查,搭配它在大修期間同仁的視察,大修後團隊的視察,以及600多天長時間停機過程中,我們同仁也在現場視察,加起來我們認爲他們目前是符合再起動的一些要件。』
不過,原能會也強調,由於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曾決議,核電廠重啟前需赴立院報告,因此,核二廠2號機就算通過審查,仍需到立法院報告,原能會才會同意重啟。後續將尊重立法院的安排。
至於反核團體批評,依照「核子反應設施管制法」規定,停機1年的核電機組,未提停役計畫視同永久停役,應該要除役,李綺思回應表示,核二廠2號機2016年5月發生避雷器故障,之後修復好一直是待機的狀態,並沒有停止運轉,因此不符合核管法停役要件。
針對反核團體擔憂未來恐因人為介入,導致該跳機不跳機,李綺思表示,核電廠有層層保護措施,只要有異常反應,電廠就是自動停機,不會有「故意不讓它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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