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京報報導,警方表示,按照上級要求,自3月2日0時至全國「兩會」閉幕次日12時期間,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高度從地面至無限高,劃設臨時空中限制區,禁止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一切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活動。
對於其他性質的飛行活動,經軍隊、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據了解,此次禁飛主要包括「低慢小」航空器。「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公尺以下、飛行時速小於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於2平方公尺的航空器具,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以及繫留氣球等12類。
此外,報導說,按照2014年制定的「關於在北京地區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天燈)。
據表示,孔明燈利用明火加熱空氣產生動力升空,且自重較輕,遇有陣風或碰撞高大建築物後容易墜落,一旦掉落到草叢或懸掛到樹枝等易燃物品上,極易引發火災。
對於非法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單位及個人,相關部門可對依法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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