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表示,國中小已經有實施分組教學,高中職則是首次,在明年正式實施前,國教署將指定部分學校先行試辦。
國教署指出,有關選修課程規劃原則部分,普通型學校、單科型學校及綜合型學校學術學程應提供採班群方式開課及跨班選修課程,由學生依其生涯進路及興趣自主選修,且加深加廣選修課程應滿足學生銜接不同進路大學教育需要。技術型學校及綜合型學校專門學程採同科(學程)單班、同科(學程)跨班、同群跨科(學程)或同校跨群方式開設選修課程。各類型學校均得提供其他學校學生跨校選修課程,或視課程性質及其他必要條件,准予學生赴其他學校選修,並協調大專校院到校開設預修課程或選修課程供學生選修,或核准學生赴大專校院選修預修課程或選修課程。
各類型學校開設一般科目之跨領域或跨科目之專題類課程、統整課程、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課程,得實施分組或協同教學;技術型學校及綜合型學校開設專題實作,為強化學生課程學習統整能力得實施協同教學,必要時亦可依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規定實施分組教學。
有關彈性學習時間之規劃原則部分,學校應訂定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規範,供學生進行系統性規劃自主學習計畫之參酌;學校應規劃多元學習活動,進行充實(增廣)教學,或依學生學習落差情形,規劃補強性教學,以提供學生適性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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