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馬英九上午出席新同盟會春節團拜致詞表示,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韓國分成南北韓、德國分成東西德,他們各自制定憲法,他們的憲法是分裂的憲法,跟中華民國憲法不一樣。
他說,中華民國憲法是一部「統一的憲法」,行憲時,中共還沒建政,還沒有所謂「兩個中國」問題;中華民國憲法一方面是「統一的憲法」,一方面也是「一個中國」的憲法。
馬英九表示,1991年修憲,憲法增修條文不排除統一選項,但沒有時間表;未來不管哪一方提出國家統一方案,必須採取和平方式、遵守民主程序,才能讓台灣人民接受,也才符合憲法規定。
不過,馬英九說,到目前為止,這些條件還沒有成熟,雙方還需要繼續交流互動,逐步創造有利條件;兩岸就這個問題,必須循序漸進、水到渠成,不能揠苗助長,否則欲速不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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