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艦隊指揮部所屬131艦隊部金江艦2016年7月1日在海軍左營軍港實施甲操測考時,誤射一枚雄三飛彈,擊中在澎湖海域作業的高雄籍翔利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同船3名船員受傷。監察委員包宗和、王美玉、仉桂美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去年7月召開彈劾審查會,涉案9名將校皆未通過彈劾;事隔半年,等到11名新監委上任後,23日上午再度召開彈劾審查會,並由新委員行使第一次的彈劾權,會議決議彈劾9名將校,包括金江艦艦長林伯澤、副艦長林清吉、131艦隊部艦隊長胡志政、131艦隊部作戰科作戰訓練官許秉立、131艦隊部作戰科科長李連仁、海軍艦隊指揮部作戰處處長林明華、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測驗考核中心飛彈測驗士曾紀郎、考核中心上校主任李光敏、考核中心主任史建斌。
監察委員高涌誠舉行記者會指出,金江艦艦長林伯澤等人未依法善盡指揮監督及安全訓練的責任,導致金江艦工作紀律廢弛,在甲操當天違反安全規定,任由中士高嘉駿單獨以作戰模式發射飛彈,嚴重傷害軍譽,有重大違失。他說:『(原音)林伯澤艦長是金江艦的艦長,就飛彈誤射事件,依法就其指揮不當是負有完全的責任,艦長是負有全責,他沒有善盡指揮監督的責任,引致金江軍艦工作紀律廢弛,其所屬除違規裝接真彈,進行箱組飛彈測試之外,而且沒有任何幹部來督導,任由中士高嘉駿單獨以作戰模式發射飛彈,造成民眾傷亡及財產的損傷,釀成重大傷害。』
監察院調閱相關卷證,並約詢80多場次後,將9人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予以彈劾,並將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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