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今天(19日)報導,根據通告,禁漁區包括黃河幹流,扎陵湖、鄂陵湖、東平湖等3個主要通江湖泊,以及白河、黑河、洮河、湟水、大黑河、窟野河、無定河、汾河、渭河、洛河、沁河、金堤河、大汶河等13條主要支流的幹流河段。每年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為禁漁期,禁止所有捕撈作業類型。
通告要求,在上述禁漁區和禁漁期內,若因科學研究和馴養繁殖等活動需採捕黃河天然漁業資源,須經省級以上漁業主管部門批准。
中國農業部還提出,各省、自治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上述禁漁規定的基礎上適當擴大禁漁區範圍,延長禁漁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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