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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少主獲緩刑 律師:仍將上訴至最高院

  • 時間:2018-02-05 16:40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路透社
  • 撰稿編輯:楊昭彥
三星少主獲緩刑 律師:仍將上訴至最高院
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 (AFP)
路透社報導,三星集團(Samsung Group)少主李在鎔(Jay Y. Lee)的律師今天(5日)表示,儘管上訴法院今天已將李在鎔的刑期改為緩刑並予以釋放,但法院仍舊維持李在鎔某些罪名有罪的判決,對此,李在鎔打算上訴至最高法院。
李在鎔因為捲入導致前總統朴槿惠(Park Geun-Hye)下台的貪腐醜聞,已被拘押一年。他今天也表示,自己把牢中一年的時光花在「寶貴的」自省上,並承諾未來將呈現出更好的一面。
李在鎔在拘留中心告訴記者:「我再次表示,我對於未能展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對所有人懷有歉意。過去一年的自省真的是一段寶貴的時光。」
根據法新社,現年49歲的李在鎔去年8月遭判處5年徒刑,使他成為第一位入獄的三星集團領袖,當時他因為多項罪名被定罪,包括賄賂、盜用公款、洗錢與作偽證等。但上訴法院今天撤銷李在鎔數項罪名,也將其餘罪名減刑至兩年半並暫緩執行。
李在鎔陷入其中的案件,主要與三星集團涉嫌賄賂朴槿惠的密友崔順實(Choi Soon-Sil)有關,檢方主張三星此舉是有意讓政府給予他們好處。但法官今天宣讀的判決指出:「朴槿惠與崔順實(才)應被視為這起醜聞的主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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