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特區第10法庭代理法官雷特(Ricardo Leite)在元月25日下令收繳魯拉的護照,禁止他離開巴西。
魯拉原定1月26日凌晨飛往非洲國家衣索比亞,參加聯合國糧農組織的一場會議,討論在2025年之前消除非洲大陸飢餓的議題。
檢察官羅培斯(Anselmo Lopes)和麥斯吉達(Hebert Mesquita)聲請沒收魯拉的護照,稱執行濱海豪華公寓案臨時羈押魯拉的刑罰,可能在未來幾周內發生。他們認為,存在「魯拉逃離國家的具體風險。」
元月24日,第四區聯邦地方法院維持魯拉在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貪瀆機制中,濱海豪華公寓案受賄和洗錢罪名成立的一審原判,並加重刑期為12年1個月。
根據巴西刑法規定,魯拉可向第四區聯邦地方法院(二審)提出質疑判決含糊和矛盾的上訴,但不會扭轉判決。此上訴經審理後,法院即可下令羈押魯拉。
魯拉的辯護律師為避免前總統被捕,並確保魯拉可以自由身角逐10月總統選舉,向高等法院(三審)聲請人身保護令,但大法官馬丁斯(Humberto Martins)已在元月30日駁回有關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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