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對於婦聯會會員代表大會否決與內政部、黨產會簽署行政契約,內政部長葉俊榮31日表示強烈遺憾。內政部表示,未來將依照「人民團體法」及「政黨法」相關規定,持續輔導婦聯會轉型,包括修改章程、財務透明、改善會員加入以及職員選任制度。至於黨產會很可能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內政部都將配合相關調查與認定程序,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內政部指出,剛公布施行的「政黨法」第43條規定,政治團體應於該法施行後2年內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屆期未修正者將被解散,因此,婦聯會短期內仍要面臨修改章程或轉型的問題。
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受訪時進一步指出,解散婦聯會並非現在的第一選項,因為如果黨產會要認定婦聯會為附隨組織,必須有「主體」存在,且後續還須受促轉條例規範,一旦解散反而會衍生許多問題。他說:『(原音)任何處分都要有主體,這些主體,照大家講的,如果解散掉,包括後面黨產會要怎麼去進行都有相關問題,包括後面這些資料,包括促轉條例裡面這些被指定這些義務怎麼進行,他們完全都不必負責任,問題反而會更嚴重。』
內政部表示,婦聯會主委雷倩上任後,婦聯會的會務已陸續恢復運作,因此,內政部不會主動撤免雷倩的職務。林清淇指出,如果現在這批常務委員之後不願配合調查或是故意拖延,內政部才有可能撤換常委以及主委;至於婦聯會若不配合黨產會祭出的行政處分,內政部也不排除解散婦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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