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葦綾在2008年北京奧運時,原本奪下女子舉重48公斤級銅牌,因前兩名選手都涉禁藥而遞補金牌;當年獲得女子舉重63公斤級銅牌的盧映錡,也因銀牌選手藥檢沒過關,遞補銀牌。
中華奧會25日在體育署長林德福、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以及2008中華奧運代表團代表的見證下,舉行簡單隆重的頒獎典禮,由國際奧會委員吳經國補頒發金、銀牌給陳葦綾與盧映錡。
陳葦綾表示,雖然事隔這麼久,但還是很開心,對於自己遞補金牌,她覺得自己是靠著一點一滴的努力,一切都很值得。陳葦綾說:『(原音)我是屬於那種很努力很久很久才出來的,所以這種喜悅,我覺得這種喜悅很值得,真的是有種苦盡甘來。』
盧映錡對於銀牌到手,坦言是「遲來的正義」,不過她也說,雖然開心但並沒有太興奮,若是當年在當下拿到銀牌,她相信感受會大大不同。
由於兩人獎牌「晉級」,依照國光獎章規定,兩人獎金也將補足差額,陳葦綾從銅牌跳升金牌,獎金從新台幣500萬跳升到1,200萬,由於當年陳葦綾是一次領取獎金,因此在遞補金牌後,將可補足新台幣700萬差額。盧映錡遞補銀牌後,獎金則從500萬增加到700萬,由於她採月領制,原本銅牌月領2萬4,000元,將提高到月領3萬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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