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黨產會發現國民黨在1994年登記為社團法人時,向主管機關內政部所申報的土地數量為1千多筆,後來每當國民黨需要錢時,黨中央就會把土地賣給黨營事業中投、欣裕台等公司,以「左手賣右手」的方式,挹注黨的各種開銷,讓上億金流滾進黨中央,黨營事業再把土地轉賣給第三人賺一手。
對此,國民黨表示,對於相關報導感到非常痛心與可惡,黨產會一再透過特地媒體放話,以不實指控抹黑國民黨,這是惡劣且毫不公正的,完全坐實黨產會成為執政黨打手的事實。
國民黨指出,報導內容指相關買賣有在前總統李登輝、陳水扁執政時代,如果國民黨處分黨產有絲毫違法,當時怎麼可能被允許?且國民黨進行土地買賣絕非只為選舉經費,在連戰、馬英九擔任主席期間,需要處分地產所獲得的現金,最大量仍是支應解聘黨工所需法定義務資金,這是負責且必要的做法,國民黨處分黨產絕對公開、公正,可受各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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