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法院自8日起開庭審理重大貪腐案件,包括越共中央政治局前委員丁羅昇(Dinh La Thang)以及鄭春青等在內的22名涉案貪官受審,審理進行14天後於今天宣判。
鄭春青曾擔任越南石油建設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被控導致公司高達1億5,000多萬美元的虧損。關於管理不當的罪名,他被判處14年;至於貪污罪名則是獲判無期徒刑。
鄭春青在得知將被逮捕及起訴後,於2016年9月潛逃到德國。越南當局隨即發布國際通緝令。
越南公安部在去年7月底發出通報指出,鄭春青已回國向公安部調查機構投案。但德國指控越南情治人員在柏林綁架鄭春青,已經違反了德國法律與國際法。此事曾引發越南、德國關係一度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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