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示範獎勵、潛力場址、區塊開發三階段推動離岸風電。經濟部長沈榮津15日下午親自對外說明離岸風電的規劃場址容量分配機制,將採先遴選、後競價方式進行,其中,遴選總裝置容量為3.5GW,並分為兩階段遴選。
沈榮津指出,初期因各項基礎設施尚未到位,因此在2020年前可完工併聯者,如要參加遴選獲得躉購保障,將以風場實質的開發進度來評分。至於2020年到2025年的遴選,則會以技術及財務能力作為評分指標,同時,開發商也要提出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在水下基礎、海事工程、海底電纜、風機等方面連結國內廠商。他說:『(原音)所以這四大項目,國外的開發商要跟國外的系統商去把它找出來,找出來以後要跟國內的剛剛講那四大項目要去對接,這個就是所謂的要跟我們國內產業關聯,去做一個鏈結的一個執行計畫,要把它兜起來。』
針對先前外界關心,遴選機制若要求國產化比例,恐違反世貿組織(WTO)規範,沈榮津回應,遴選規範中,並沒有把國產化比例納入評分項目,且這是民間自籌經費、自願承諾配合政府離岸風電政策的投資案,並非政府編預算採購,因此沒有違反規範之虞。
經濟部表示,國內業者已經動起來,包含中鋼與台船分別主導成立的風機、海事工程相關聯盟,預計2025年年產值將達新台幣1,2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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