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健保法規定,出國超過6個月以上可辦理停保,回國即可辦復保,下次出國前繳交至少3個月保費,就可再辦停保。監察院日前曾提出調查報告,要求健保署提出對策,避免出國停復保頻繁民眾刻意利用健保資源;去年11月也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長年旅居國外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
健保署表示,衛福部與各界商討後,決定廢除停、復保措施,預計下會期向立法院提出修法,未來除了駐外人員、失蹤及遠洋漁業工作超過6個月者之外,無論出國多久,都不得停保,想要以健保身份看病,保費就一天都不能中斷。健保署承保組副組長江姝靚:『(原音)今年繼續送立法院做是不是修正的議題討論,如果修法通過,只有部分人士可以停復保;國人有戶籍在就必須持續繳納保費,不論海內外的國人。』
健保署指出,若修法順利,新制最快可於明年上路,大約有16萬人受到影響。另外,健保前年廢除「鎖卡」制度後,民眾不會因為欠費問題無法看病,卻反而讓部分長期旅居海外積欠健保費人士有可趁之機,不處理欠費。健保署統計,目前長期出國者,有近3萬人積欠健保費,近5年積欠的健保費達新台幣4.5億元,欠費率達32%,對此,健保署也研擬對這些欠費者恢復「鎖卡」。江姝靚:『(原音)針對長期旅居國外的國人,如果有欠費的話,我們預擬將是實施一個輔導期繳納欠費,甚至不排除在就醫的時候暫時拒絕給付,以讓他善盡保險對象繳納保費的義務。』
藝人黃安多次由中國大陸回台就醫,遭批評佔健保便宜,對於外界認為健保將廢除停復保是「黃安條款」,健保署說,修法並非針對個案,且黃安一直都有按月繳納保費,未曾中斷,沒有停復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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