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法務部今天邀集國家安全局、內政部、外交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單位,召開資恐防制審議會,基於執行國際合作及聯合國決議,通過史上第一次的制裁名單,包括陳世憲及Billions Bunker Group Corporation(註冊地:英屬維京群島)、Billions Bunker Group Corporation(註冊地: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效力同時及於陳世憲實質掌控的Oceanic Enterprise Co.Ltd.、UMC Corporation Peru S.A.C兩個境外法人。
法務部表示,依資恐防制法規定,對於遭制裁的個人、法人,不得對金融帳戶或其他支付工具,提款、匯款、轉帳、付款等,也不得對其財物或財產上利益,為移轉、變更、處分、利用,更不得為其收集或提供財物或財產上利益。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陳世憲及其遭制裁的公司,其於銀行機構的存款財產已全數凍結,原則上不得提領,陳世憲也不得新辦銀行、證券、保險等業務,名下不動產也全面凍結,依國際行之多年的最高嚴格標準,全面斬斷陳世憲金流。他說,明知陳世憲遭制裁,仍直接或間接幫他收集或提供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銀行等金融機構如違反制裁規定,每次可處新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法務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針對北韓威脅國際安全的行為,已於2017年12月28日指列制裁Bunker's Taiwan名下的「比利恩18號」船隻。
法務部表示,陳世憲涉嫌安排「比利恩18號」、以Billions Bunker集團租用的香港籍油輪「方向永嘉」號,參與販
賣石油給北韓的行動,日前遭高雄地檢署傳訊後,以15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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