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的「績效評鑑機制」外,外交部另有一套行之有年的「績效考評制度」,兩者雖然都屬於「KPI機制」,但要處理的對象與內容並不完全相同。
先就對象而言,外交部指出,新設立的「績效評鑑機制」,是專門針對大使館的大使、代表處的代表,而現行的「績效考評制度」,對象則是針對駐外館處的團體績效。
再就內容而言,外交部說,「績效評鑑機制」的評核標的,是針對新南向政策、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PTPP)等具有戰略意義及重大政策性質的重點工作,但「績效考評制度」的評核內容,則是廣泛涵蓋了政務、經貿合作、觀光客來台、國際傳播、領務與各行政事項等5大種類。
外交部強調,新的「績效評鑑機制」與實施多年的「績效考評制度」,兩者之間會一起配套安排,尤其是在兩種制度的對象及內容不盡相同的情況下,將可產生相輔相成的效果,透過「目標導向管理」等做法,不讓這些制度陷入紙上作業或數字管理的迷思。
至於外交部長李大維決定要在現行「績效考評制度」之餘,再設立「績效評鑑機制」的原因,外交部表示,面對當前外交工作的嚴峻挑戰,有必要在尊重與寬厚包容的原則之下,用「績效評鑑機制」破除鄉愿跟和稀泥的工作文化,積極針對館長與重要政策加強管理作為,才有助於建立一個有紀律、有效率、有戰力,又足以迎接挑戰的外交團隊。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