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與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12日下午在立法院舉辦第四場「人權普拉斯」活動,以「如何杜絕下一個文林苑迫遷案」為題,邀請專家學者針對行政院版「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提出意見。
政大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王章凱表示,行政院修法版本規定未來都市更新地區的劃定要準用都市計劃法有關細部計畫規定的程序辦理,這很正確;但在都市計畫應表明的事項中,卻將劃定基準拿掉,導致都市更新單元與事業計畫可能會與都市更新計畫不相關。
政治大學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則對於給予都更戶容積獎勵持反對態度,他指出,在都市計畫裡,針對單點式、重建式的都更給予容積獎勵,將導致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下降。他認為目前的都更條例根本是創建在都市計畫外、用來破壞都市計畫的「怪物」。他說:『(原音)這個地方你給他容獎,你有在別的地方扣掉嗎?如果沒有,這個地方是平白增加新容積,增加新人口,你其他地方會因為這棟建築,有沒有可能其實是公共設施服務水準的下降?那這個有經過修改都市計畫嗎?也沒有。』
戴秀雄表示,若都更範圍涉及私有老舊建物,只要沒有安全急迫性的話,住戶就該自己重建,否則屆時就依照建築法拆除;政府若以容積獎勵,等於是變相把國家免費的容積送住戶一棟房子,這有根本上的公平性與憲法平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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