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防錯下單 4場宣導動態價格穩定
- 時間:2018-01-08 08:18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期貨市場的「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是指期交所對適用商品的每一筆「新進委託」逐一進行檢核,並依照委託單進入交易系統時的委託簿狀況,試算這筆委託的可能成交價格。若這筆委託為買進委託,可能成交價格高於期交所訂定的買單退單標準,期交所會予以退單;若這筆委託為賣出委託,可能成交價格低於期交所訂定的賣單退單標準,期交所也會退單。
期交所提醒,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上線後,第一階段適用商品為期貨市場的主力商品「台股期貨」及「小型台指期貨」,且限這兩項商品的最近月、次近月契約,及最近月與次近月的跨月價差交易。
期交所推動這項新制目的是為了強化台灣期貨市場價格穩定,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僅會對造成價格異常波動的新進委託予以退單,對一般正常委託不會造成影響。
期交所決定分別於15日和18日在台北,16日在高雄,19日在台中舉行「107年度新制度及新商品宣導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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