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境外法滿周年 外國NGO難施展
- 時間:2018-01-07 18:1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黃啟霖
德國之聲中文網報導,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中心近日發布「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一周年實施進展分析。這部被簡稱為「境外法」的法規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剛滿一年。
報告表示,「境外法」實施首年中,共有259家境外非政府組織登記了305家代表機構,另有224家境外非政府組織備案了487個臨時活動。在305家代表機構中,總部來自美國的機構最多,而487個臨時活動則大量由來自香港的機構進行備案。
數字顯示,外國NGO代表機構註冊最多的地方分別是北京和上海,分別有106家和71家。
德新社從外交圈內人士得到消息,中國官方先前估計,新規實施前,在中國大陸的外國非政府組織數量高達7,000多個。
這一數字如果屬實,或許意味高達95%的在陸非政府組織「從技術角度而言是非法的」。在沒有進行官方註冊登記前,這些組織不能僱員工,帳戶還曾被封。
報導指出,多家具有德國政黨背景的非政府組織在中國登記成功,但活動較之前大幅受限。德國機構計劃舉辦活動受中國主管機構的嚴控,即便是科研合作和學術交流也受到官僚體制嚴重阻礙。
「境外法」在通過前就被指是嚴格限制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陸活動的工具。
新法規定,外國NGO駐陸辦事處必須找到各自的業務主管單位,並定期向公安部門提交詳細活動計畫。中國公安部直到新法實施前一週才公布一份合格業務主管單位名錄,期間沒有任何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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