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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落實村里長保險 葉俊榮:絕非綁樁

  • 時間:2018-01-04 16:3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修法落實村里長保險 葉俊榮:絕非綁樁
內政部長葉俊榮4日在內政部,出席年度回顧與展望記者會。面對媒體提問是否會被行政院內閣改組撤換,葉俊榮保持開放態度輕鬆回應。
(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4日)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明定鄉、鎮、市、區公所應編列預算補助村、里長保險費,外界認為此舉是在為年底的選舉綁樁。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4日下午在年終記者會上表示,現行已有編列保險費的規定,只是有些鄉、鎮、市、區公所並未執行,相關修法完全沒有增加中央或地方的財務負擔,絕非綁樁。
現行規定鄉、鎮、市、區公所每年可編列每人最高新台幣1萬5千元的預算補助村、里長保險費,包含人壽、健康、傷害等各類保險,但並非所有公所都有相關預算,或者並沒有投保足額保險。行政院通過的修法草案規定鄉、鎮、市、區公所自今年12月25日起,應依規定編列保險費預算,且需包含投保保險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傷害。
葉俊榮指出,現行已有相關規定,只是並未落實執行,修法是讓相關預算可以編足,目前已有6、7千名村里長加入,約佔80%、90%,未來應該會更完整。他強調,此舉並未增加任何財務,只是讓村里長獲得更好的保障,這絕非綁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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