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面臨人老、屋老的「雙老」危機,老舊建築物的抗震能力不足、消防安全設施缺乏,民眾生命、財產面臨相當大的風險,都更進度牛步化已經成為國家發展的重大隱憂。(圖:中央社) 為加速都市地區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28日)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新增得運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危老重建計畫、辦理危老重建貸款信用保證等2項業務的相關支出,以積極協助民眾重建。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將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的用途新增「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相關支出」及「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貸款信用保證相關支出」2項,將可補助民眾擬具重建計畫費用,降低民眾在先期規劃時辦理重建的負擔。 另外,考量部分民眾在進行後期重建時,可能有無法貸得足額工程款項等問題,因此,也將運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提撥專款,做為信用擔保協助民眾補足貸款缺口,並提高金融機構承貸意願,以協助民眾完成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