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李明哲已經遭中國大陸判處5年刑期,但台灣公民團體的救援活動沒有中斷。除了推出一人一信卡片送暖活動外,公民團體也把聲援力道往國際發散,「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就說,明年2月將前往聯合國報告的計畫沒有改變。黃怡碧:『(原音)目前初步規劃是說,應該是會在明年2月5日到9日,也就是他們第144次會期期間到布魯塞爾去報告,因為他們(聯合國禁止強迫失蹤小組)這次開會地點在布魯塞爾。』
黃怡碧表示,李明哲案宣判後,聯合國禁止強迫失蹤小組有發文給人約盟,但是聯合國並沒有說不再受理李明哲案,反而還是提供見面機會。黃怡碧說:『(原音)所以現在應該是會按照預定計畫,會跟凈瑜一起到聯合國布魯塞爾的辦公室。』
黃怡碧強調,不管有沒有用,他們都會持續對外發聲,也會窮盡辦法為李明哲展開行動;另一方面,由於家屬至今都還不知道李明哲的消息,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也提出譴責,呼籲社會一起重視人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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