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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案台嫌遭中重判 邱太三籲兩岸共同合作

  • 時間:2017-12-21 17:2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肯亞案台嫌遭中重判 邱太三籲兩岸共同合作
中國大陸法院21日上午開庭審理肯亞電信詐騙案,對涉案的第一批33名被告做出重判;其中13名被告是台灣人,張凱閔、林金德兩名台籍主嫌被判有期徒刑15年。法務部長邱太三(中)針對肯亞案發表看法。
(圖:中央社)
涉及肯亞跨境電信詐騙案的台籍嫌犯在中國大陸遭到重判,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21日)表示,法務部與陸委會都希望與對岸共同打擊犯罪,可惜中國沒有積極回應。邱太三呼籲兩岸必須合作,才能有效打擊犯罪、斷絕根源。他也表示未來會與對岸協商,希望讓遭判刑的台灣籍嫌犯移交回台服刑。

肯亞跨境電信詐騙案21日在中國大陸北京一審宣判,2名台籍主嫌張凱閔、林金德被判15年,其餘主犯的刑期也都超過10年。
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21日受訪時表示,他不太了解中國對於整體偵查及審判的運作,但若要有效打擊電信詐欺,必須針對出資、隱藏在台灣的幕後首謀,而不是打擊下層人員,因此,我方呼籲兩岸共同合作,讓這些嫌犯回到台灣,揪出幕後首謀,但可惜中國方面沒有積極回應。邱太三說:『(原音)我們國兩司跟陸委會都積極的跟對岸希望大家一起打擊犯罪,才能夠做有效的機制。很可惜大陸在這方面沒有做積極的回應,我們在等待他們,如果認為雙方打擊犯罪才是兩岸人民的福祉,我們期待未來會有比較好的合作。』
外界質疑台灣對於電信詐欺的刑度與對岸的嚇阻力道有明顯落差,邱太三說,每個國家不會以單一罪名來看待整體刑度;若以單一刑度來看,會亂了刑法的比例原則。邱太三並強調,台灣在2005年已針對詐欺增定刑法第339條之4,特別就電信詐欺部分,把原來一般詐欺的刑度從5年以下改為1年以上、7年以下,刑度已經提高,與周遭的韓國、日本的刑度差不多。
至於未來是否會與對岸協商將肯亞案的台籍嫌犯引渡回台。邱太三說,此部分未包括在兩岸互助協議中,但台灣與德國等其他歐洲國家都有進行受刑人移交的工作,未來也會與中國就這部分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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