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內政部7月24日宣布與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達成共識,8月開始就捐款、組織轉型等展開更細部協商,希望簽署書面行政契約,確實履行。
林清淇今天受訪指出,內政部訂出最後期限,20日以前如果婦聯會沒有給出具體結果,將按照規定處罰,撤換負責人;黨產會將進一步認定婦聯會為附隨組織。希望婦聯會不要反反覆覆,趕快做決定。
內政部長葉俊榮昨天在立法院受訪時指出,協商95%都已達成,希望婦聯會對於多次談好的內容,包括絕大部分資產捐做公益、回歸國庫、組織轉型、並接受公共監督等,幾乎都談妥了,但婦聯會內部近期的轉變,顯示決策的不穩定,也顯示較為封閉的團體比較沒有辦法接受公共監督。希望婦聯會負起社會責任,不然是辜負了內政部這段期間一直給予時間與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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