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指出,空氣污染來源眾多、成因複雜,因此,空氣污染防制措施應多管齊下,考量技術及成本可行等因素,評估管制優先順序,以達最佳改善目的。行政院已盤點全國前30大污染源,主要為國營事業等鋼鐵電力石化業者,以全國排放量資料分析,結果顯示國營事業排放量大,應列為優先評估可再減量對象。另外,行政院已整合各部會資源,積極推動清淨空氣行動(14+N),透過跨部會合作,優先推動國營事業空氣污染減量。行政院將依據盤點結果,由國營事業依據所提規劃期程如期執行設備改善及更新期程,以加速推動空氣污染改善工作。
另外,針對移動污染源造成的污染排放,徐國勇指出,中央與地方積極推動汰除二行程機車與一、二期柴油大貨車、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及電動蔬果運輸車,並提升公共運輸使用人次、軌道貨運運能與港區運輸管制,行政院也已要求經濟部與交通部評估全面使用電動車時程。
徐國勇表示,在降低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部分,政府將從工業製程及車用油品成分等加強管制及減量,以降低環境中苯、甲苯等揮發性有機物及重金屬濃度;其中,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已於今年9月29日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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