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立法院日前才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針對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不法行為與結果推動轉型正義相關處理事宜,但因未納入原住民及慰安婦,引發在野黨立委諸多批評。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1日隨即排審攸關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尊嚴恢復等權利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相關草案,要求針對原住民族喪失的土地及自然資源使用回復權利等給予回復或補償。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孔文吉說:『(原音)霧社事件到現在只有在霧社有個山胞抗日紀念碑,有沒有回復它的正名?有沒有正式的紀念館?都沒有,我們不能只針對二二八事件,我們也要針對霧社事件,原住民被日本殖民政府暴力專制壓迫的歷史,給他們像樣的紀念館、正名,甚至適度的賠償,這都可以。』
另外,國民黨立委廖國棟也提出「恢復慰安婦名譽及賠償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則提案將離島地區納入促轉範圍的「促進轉型正義金門馬祖人民權利回復與補償條例草案」。
對此,原民會在報告中表示,總統府已設置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研商各項轉型正義議題,現行原住民族基本法也已就原住民族權利落實定有相關規定,對於原住民族應有的自治權、教育權等國家應負擔的回復責任與補償義務等事項都有明確規範,若為了回復歷史正義而進行修法,可直接檢討修正現有的原基法,至於是否有另外做框架式立法的必要性,「允宜多方思考」。
對於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回復工作,原民會則指出,目前已持續進行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的法制作業,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最佳途徑應該是在重建原住民族史觀的基礎上,依照現有具體擘劃的藍圖,立即積極制定原基法相關配套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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