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處老公寓違建5日晚間失火釀死傷,市長柯文哲(前右)6日受訪表示,前市長陳水扁曾有「特赦令」,將民國83年前的違建列為存查,他將考慮拿掉此令。(圖: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8日二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將公投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9日)受訪認為,基於權利義務對等,他主張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 柯文哲上午出席「台北市立大學106年度校慶暨北體50週年慶祝」後受訪表示,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是全世界潮流,但讓他比較驚訝的是,過去台灣曾針對20歲以上民眾做過民調,但贊成下修的居然沒有過半,讓他相當不解,可能是有投票權的人不想讓沒投票權的人投票。 柯文哲也認為,就實務面來說,如果大於18歲以上的國民犯罪,就已經用刑法來伺候,基於權利義務的對等,他主張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