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北檢考量,辜成允家屬未提告,且表示楊雋翰等人若捐款給扶持孤苦無依人士的公益團體,應是辜成允所欣見;而楊雋翰等人對意外表達遺憾,願共捐款新台幣310萬元,以告慰辜成允在天之靈,因此給予緩起訴。
北檢新聞稿指出,李祖原、王重平1986年間進行晶華酒店建照第二次變更設計,袁嘯虎擔任具名設計人。李祖原等3人增加設計3樓宴會廳至2樓中央大廳的室內樓梯,並設計為兩段式樓梯,中間有一樓梯平台。
北檢認為,事發樓梯寬度達4公尺寬,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樓梯寬度在3公尺以上者,應於中間加裝扶手。檢方認為,李祖原等人疏於注意未加裝中間扶手,楊雋翰2016年3月起擔任晶華總經理後,也未注意相關法規加裝扶手,導致辜成允下樓時無中間扶手可供抓握而跌倒不治,4人有過失責任。
辜成允於1月21日晚間,於台北晶華酒店參加喜宴,離開時不慎從3樓樓梯摔落2樓半平台,因頭部撞擊平台昏迷,送醫後顱內出血、頭顱骨損傷骨折、疑瀰漫性軸突損傷、中樞神經衰竭不治,享壽6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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