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新北市警察局指出,國防部於1965年頒布「戒嚴期間台灣省區山地管制辦法」,將當時「台北縣烏來鄉」納入山地管制區域,進出需具特定身分或目的情形下,才能申請入山許可。1987年因應解嚴修訂「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1992年復修訂「國家安全法」等法令作為山地管制區的法源依據。
因此,新北市警察局於新店分局轄內烏來區設置烏福及烏玉檢查哨,執行入出山地管制區「人員、車輛及物品」檢查與管制,維持山區治安,並辦理民眾入山登記、管制遊客出入及為民服務等工作,迄今已52年。
2014年1月29日公布增訂「地方制度法」第83-2條,新北市烏來區改制為「山地原住民區」,近年來烏來成為重要觀光風景地區;但因列為「山地管制區」,不僅區內居民每天進出仍需受到檢查哨詢問查察,深感困擾,眾多遊客入山也需事先申請,並經檢核登記後,才能進入管制區,多所不便。
烏來區自2011年起多次陳情,盼能解除山地管制,新店分局今年2月辦理「解除山地管制區」協調會後,並兩度會勘,國防部、內政部同意自12月16日解除新北市烏來區山地管制,歷時52年的山地管制區終告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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