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為了防止民眾逃票,並同時避免持電子票證的民眾被多扣款,台鐵日前修正「旅客運送契約」,明年元旦起持用車票、乘車券乘車者,應於抵達目的車站10分鐘內出站;中途下車者,最晚應於下車車站的最近一班列車發車後10分鐘內出站,否則將被收取復興號起碼里程票價,也就是15元。
台鐵運務處營業科長王文謙今天(4日)表示,過去就曾發生民眾持電子票證搭區間車,超過70公里的里程,加上逗留太久,出站時遇上自強號停靠時間,遭收取自強號票價。
另外,過去台鐵僅開放旅客在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導致列車停駛時,辦理全額退票免手續費,或是視各車站個案專案辦理退票,但都得由車站副站長批准註明,才能享有退票免手續費,王文謙指出,未來旅客進站前發現列車營運中斷,或是列車嚴重誤點超過30分鐘,就可以到窗口辦理退票免手續費,相關措施都將從明年元旦正式上路。
他補充,月台票或是換取月台證規定也有修正,未來民眾持月台票或是換取月台證,最多只能停留一小時,否則也會被收取復興號起碼里程票價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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