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子(中)涉嫌在新北土城一家鵝肉店縱火釀1死4傷,企圖潛逃出境遭攔截逮捕,2日被依殺人、公共危險、傷害、恐嚇罪嫌移送。(圖:中央社) 新北市地檢署今天(2日)晚間表示,土城縱火案蔡嫌、林嫌、黃嫌等3人,涉犯放火等罪嫌,且有串證,逃亡之虞,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開庭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 新北地方法院副發言人楊志雄今晚表示,土城鵝肉店火警案,檢察官於今日下午聲請羈押。法官訊問後,被告3人涉嫌失火燒毀住宅及過失致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都有逃亡之虞及勾串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楊志雄說,另外,蔡姓主嫌部分,羈押理由還包括有反覆實施恐嚇之虞。 蔡嫌等11月30日購買油漆、甲苯前往新北土城鵝肉店潑漆恐嚇,引發大火,造成1死4傷。主嫌蔡男等人企圖搭機潛逃前往新加坡時,被警方及時攔截。警方今天依殺人、公共危險、傷害、恐嚇罪嫌,將4名嫌疑人移送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