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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廢止營業稅與修改增值稅暫行條例

  • 時間:2017-12-01 18:4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楊昭彥
中國廢止營業稅與修改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共第19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25日新選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留任。
(圖:中央社)
中國國務院官方網站今天(1日)披露,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關於廢止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國務院的公告,此份國令第691號、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於11月19日成文,發布日為12月1日。
新華社報導,2012年啟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在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原來實行營業稅的服務業領域,已統一徵收增值稅,實質上全面取消實施60多年的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實際已停止執行。
報導稱,為依法鞏固和擴大營改增大幅減稅成果,國務院決定廢止營業稅暫行條例,同時對增值稅暫行條例作相應修改。
其修改的主要內容是:調整完善增值稅徵稅範圍,將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規定為增值稅納稅人,並明確相應稅率。
根據13%的增值稅率已取消情況,將銷售或進口糧食、圖書、飼料等貨物的稅率由13%降至11%。同時,目前對部分行業實施的過渡性政策保持不變。
報導稱,考慮到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實際需要,對納稅人繳納增值稅的有關事項,國務院或經國務院同意由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作規定者,依照其規定執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將作相應修改和調整後,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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