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規定,中資來台設立事業必須事先取得經濟部投審會許可,但工程會主管的「政府採購法」中,卻對中資沒有相對應的定義及規範。民進黨立委林俊憲1日舉行記者會質疑,對於多層轉投資稀釋股權或隱匿中資身份的企業來台投資具機敏性的投資事業,主管機關無法第一時間查明,等到接獲檢舉後才追查,卻已對國安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林俊憲表示,外國廠商沒有在台灣投資設點就參與我國採購案,投審會因為沒有任何投資設點案件紀錄而無從追查是否為「假外資、真中資」。因此,他將提出「採購法修正草案」,規範沒有在台投資設點的外國廠商,若參與具機敏性的業務採購,必須會同投審會書面審查,他還要求工程會與投審會應該建置資料庫,強化採購端的即時資訊流通。林俊憲說:『(原音)凡是沒有在台灣投資設點,就是沒有背景的外國廠商,當它要參與的時候,應該會同投審會審查,因為招標單位根本無從查起,若沒有人檢舉,標一件又一件,這個漏洞我們應該把它彌補起來。』
工程會企劃處副處長羅天健則說,已有發布函釋,對於具國安機敏性的業務範疇,可以排除外國廠商的參與,也等於排除中資投資,而履約期間若廠商從非中資而變成中資的話,也可終止契約,目前已與投審會洽談建置資料庫。
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也說,外資被中資收購的問題越來越嚴重,投審會會配合相關法制的修改,也會思考修正「陸資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加入相關管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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